随着精装修房屋成为消费的主流,房屋精装修也成为存在最多的房地产纠纷,“进口”、“高档”、“名牌”常常用来确定产品规格,材料采取以次充好、缺斤少两等办法,损害消费者的权益,装修房屋得面临各种陷阱:
陷阱一:品牌约定模糊 有的房屋装修材料品牌的约定为“进口”、“高档”、“高级”、“名牌”等等,感觉当时说得很好,装修完工却见材料非常一般,有的还很劣等,房主欲追究责任却没有依据,有时被反问:“木质地板还不高级吗?”真是有口难言;有的约定了品牌,到验收装修时才发现,相同品牌的规格、型号的差别,质量和价钱相差太大,装修方没有违反合同约定。或者语意模糊,如“三防”木门。
提示:装饰材料的规格、型号、品牌、数量、单价、总价等在合同中都要详细约定,避免使用有歧义和意思不清楚的语言。
陷阱二:漏例工序 装修完支付工程款时,装修方指出装修总价约定的工作中没有包含某些工作,常见的如水电的安装,对这些工作,装修方要求业主支付不菲费用。
提示:水电的安装要写入合同,对安装方需要完成的工作罗列清楚,对安装工作应该附随的义务业主无须另外支付费用。
陷阱三:偷工减料 装修过程中偷减工序,如应刷漆三次,却只刷一次;减少用料,如应该用龙骨的不用,铺设墙面电线不用电线管道。
提示:加强监督,合同加强对偷减工减少用料违约的处罚责任。
陷阱四:豪华样板间 样板间通常豪华气派,弹到验收房屋时样板间撤除,使业主找不到维权依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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